我們走出校門,繞過好幾個小巷──他一直扣著我的手,拉著我信步前進。火紅的艷陽,漸漸地褪色,變成淡淡的淺黃,而天空若隱若現的一輪明月,正告訴我們黑夜快到了。
「那個、赤星同學,我要回家了,我改天再跟你去吧……」我驚醒媽媽可能在家等著我,如果害她擔心就不好了──蒙上使她病情惡化的罪名是多麼沉重。
「不,一定要今天。難得我們今天能夠排練。」他轉過頭對我笑說,眼神顯然是凝重的。為什麼一定要我去看呢?我明明是個無關痛癢的人……
「因為我要用我們的表演來感染妳,讓妳成為我、們的人──風真大呢。」突然吹來的薰風,把他的話打住了。那一刻,我還以為他在告白。我頓時低下頭,不想他看到我會錯意的羞赧。
「我覺得妳能夠成為我們的主音,剛才聽到妳的聲音,我就知道妳就適合得很。」他接話,稍稍加快點步伐,「所以,別這麼快拒絕我好嗎?」他豎起食指黏著嘴唇,示意我不要說話。
哼!什麼跟什麼啊!連我說話的權利也剝削。
不過,他打趣的臉挺可愛的──怎麼我沒曾見過他……以他的臉蛋應該引起不少注意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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碰!他毫無預警地停下來,我狠狠撞在他的右肩,我的鼻子真可憐。
「什麼啊!竟然帶我來咖啡店。我要走了。」我抬眸一看,看到店名「薰衣草咖啡店」,心中燃起慍怒。說了什麼樂團,結果還是謊言,把我騙到這咖啡店。
我奮然甩開他的手,頭也不回就邁步前進。
「我親愛的月,妳不會想到我們樂團的聚腳地是這咖啡店嗎?」他急步走到我面前,再次張開雙手攔住我。他一言道破了……我怎麼想不到呢……我真的太衝動,可能我有點性急。
「如果妳怕家人擔心,一通電話就可以了。我們全員出現排練是很難得的,可以給我一點時間嗎?」我點下頭。他再次牽起我的手,牢牢地、小心翼翼地,害怕我再次逃跑。
「告訴我,為什麼這麼執著要我加入你的樂團?」我實在不解他的執著,我只是個會唱歌的普通女孩。
「妳的歌聲有種魔力,能夠把人留住,而且聲線溫柔帶點力,適合不同類型的歌曲。」給他說一說,我又害羞起來。他把我的能力誇大,我的歌聲怎會留住人。
「妳大概能夠讓我們達成那遙遠的夢想。」他換上一抹讓人窩心的笑容,即使在黑夜,這一笑還是充滿陽光氣息,「有妳的加入,那夢想變得一點也不遙遠。」他打開了咖啡店的門,我覺得這道門像在引領我進入另一個世界,把一些我一直忽略的東西重現我眼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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薰衣草咖啡店,店如其名,散發點點的薰衣草的幽香。店裡擺設簡單,選用歐陸風格的桌椅,在淡黃燈光下,帶點古典寫意味道,讓人忘記自己身處在人煙稠密的日本──這是自成一角的小天地。
「哦,原來是『紅』啊──這次帶女朋友來啊?」迎面前來的小姐笑容可掬,及腰的長髮帶點微曲,掛上可愛的圓點圍裙,是男生最愛的類型。她特意看了我一下,讓我有點不好意思。
「薰姐姐,妳別拿我開玩笑了。他們到了嗎?」他好像打趣地說道,但滿是尷尬的感覺。「他們」是指其他的團友嗎?「他們」會是怎樣呢,充滿搖滾味道的嗎?
「他們一早就到了,還不是在等你這位大忙人。好了好了,你們快上去吧,不然這位可愛的小姐會生悶氣的。」她使勁推著我們,一直保持笑容,但這個笑容總覺得帶點勉強,職業病嗎?
「欸,薰姐姐下次播古典樂好了,爵士樂跟妳的店不太配合。」他急忙地說。
「好了好了,我知道了,你這個音樂癡。」她無奈地說,「他總是無時無刻提音樂的。」她突然轉向我續話。
※
我們上到店的二樓,短短的走廊盡頭,有一道門。
「門後是我們排練的地方,別嚇到喔。」他敲一下我的額頭。樂團排練的地方有什麼了不起,他根本在故弄玄虛。
門打開了,我看到又是另一片天地。
漆黑的空間,打著霓虹燈,感覺就像地下樂團的表演場地。有一行人打著鼓,彈著低音電吉他、主音吉他,雖然我不常聽這種搖滾音樂,感覺也不錯。
「喂!今天這麼遲啊?」戴眼鏡的男生首先揚聲說話,勉勉強強地聽到他的話。
「你這小子還呆著,快點拿起電吉他吧!」綁著頭巾的男生以命令的口吻呼喝他。
他二話不說,逕自拿起放在一旁的主音吉他,加入他們的排練。
他站在咪高峰前,變作了熟練的歌手,拉大聲線唱出一字一句。
「*Hear the sound of the falling rain
Coming down like an Armageddon flame (Hey!)
The shame
The ones who died without a name
Hear the dogs howling out of key
To a hymn called 'Faith and Misery' (Hey!)
And bleed,
the company lost the war today
I beg to dream and differ
from the hollow lies
This is the dawning of the rest of our lives
On holiday……」
我不懂搖滾樂,但我喜歡看到享受音樂的人。他們配合得恰到好處,相視而笑的他們讓人看得出他們是認識已久的好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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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曲已終,他招手示意我走過去。我再次不明白他的行為,他真是猜不透呢。
「妳會彈電子琴吧。」他指著我身旁的電子琴,這次我明白他的意思──他想我彈電子琴,但我不認識他們的歌呢……
「各位!《Fly Me To The Moon》」他說畢,爵士風的曲子隨即揚起。我不認識他們,音樂卻把我們拉近。果然,音樂的魔力不能言喻。
我唱起第一句的時候,他替我和音,但跟下午有點不同;有些部分,我們還合唱起來。這感覺跟平時不一樣,喉嚨有灼熱的感覺。
只能用一個字形容:棒!
我開始明白他為什麼硬要我來了。
※
「你們不會吵到咖啡店的客人嗎?」我喝一口水。唱到這麼累倒是第一次……
「這裡的隔音設備不能看小的。」彈主音吉他的長直髮的女生,淡淡說道。
「欸,紅!給我們介紹一下吧。」綁著頭巾的男生拍拍他的肩膀,力度可能有點大,害他把水都噴出來了。
「她是我正在拉攏的主音,月。」他打一下眼色。我頃刻明白:不能說真正的名字。
「嗯嗯,我叫月,請多多指教。」我恭敬地鞠躬。發覺他們都在微笑……歡迎我嗎?
「紅,你找來的女生挺有教養的。妳好啊!小月,我是光。」綁著頭巾的男生搶先自我介紹,「這是我哥哥,樹。」他指向戴眼鏡的男生,「還有這個冷淡的女生,花。」他繼續。
「光,你想死啊?我哪裡冷淡?」那個叫花的女生立刻反駁,猛力敲了光的後腦。
「好了,你們別嚇到小月了。」樹阻止了想反擊的光,也示意花該停止挑釁。
「紅,我想我已經有決定了。」我認真地對著赤星說,他摸不著頭腦,「我打算加入你們了。」他莞爾。
「所以,我說必須要你看看我們的排練。」他交疊雙手,擺出洋洋得意的高傲姿態。
「請你不要讓我立刻有後悔的感覺──啊,我要打電話給媽媽。」我拿出手機撥號,「媽媽,合唱團今天練晚了,所以我晚一點回家──嗯嗯,我會小心的。」已經給媽媽報備,大概沒什麼好擔心了。
「慢著──你們的團名叫什麼啊?」我突然想到這重要的事情──團名。
「噢,我們還未定名字欸。」光打數下鼓,有點無奈。
「那叫MoonSong怎麼樣?你們都知道月亮本身不會發光吧。夜晚的時候,我們大多看到天空中閃閃發亮的星星。即使月亮只能襯托星星,我希望我們的歌比星星更耀眼,叫『MoonSong』最適合我們了。」我突發奇想。「MoonSong」最貼切不過了,我暗忖。
「Bravo!既漂亮又有意思的名字!」赤星連彈了幾下電吉他,花也跟著。
「月!再來一曲吧!」他們異口同聲喊著我。
「嗯!」我開始慶幸答應跟赤星來這裡。
那夜,我重新認識音樂了──我跳出獨個兒的音樂,走進團體的音樂──這是不能忘記的一夜,那段記憶烙印在我腦海的深處。
*Holiday,Green Day主唱。
依芸say: 這篇是korie在零九年暑假完成的中篇,受到眾多人的愛戴。大家看了開頭是不是就想知道徹和由奈的過去呢?從一首歌延展出來的一部故事,最後帶給大家震撼的意義。想繼續看下去,就請快速點下連結吧!
報台: 所思。所想。所寫。 (見連結)